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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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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丹江口亚洲摩托艇公开赛竞赛规程
日期:2017/7/3 访问:

  一、赛事等级: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四星级赛事

 

  二、竞赛日期:2017年8月8日-11日

 

  三、竞赛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大坝下

 

  四、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

  1.P750高速橡皮艇竞速赛

  2.坐式水摩公开级(RO)竞速赛

  3.立式水摩公开级(JO)竞速赛

  4.水上飞人花样赛

 

  (二)职业组

  1.坐式水摩(RL1)竞速赛

  2.立式水摩(J1)竞速赛

 

  (三)专业/挑战组

  3.坐式水摩(RS1)竞速赛

  4.坐式水摩(RL3)竞速赛

  5.立式水摩(J2)竞速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选手需以国家、地区协会或俱乐部的名义报名参赛。

  1、中国大陆以外的摩托艇选手参赛,需通过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摩托艇协会或俱乐部报名,以确定其参赛资格及所代表的赛队。境外选手仅可报名参加公开组项目比赛。

  2、中国大陆地区水上摩托选手参赛需持有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以注册单位为准,通过其相应省、市摩托艇运动协会、俱乐部报名。未在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办理年度注册手续的参赛选手,可向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申请办临时参赛许可(可现场办理手续),办理临时参赛许可的费用为:300元/人。

  3、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选手参赛按奥运模式办理,仅可报名参加公开组项目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视听觉疾病等对参赛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疾病,并需具有200米以上的游泳能力。

 

  (三)如有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运动员,需由其监护人签署书面参赛申请并自愿承担各种未知参赛风险后,方可由其所在协会或俱乐部报名参赛。

 

  (四)参赛选手须自行购买赛事期间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

 

  六、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根据参赛人数填报领队、教练员、机械师、工作人员等,但参赛选手与非参赛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为3:2,最大不得超过1:1。

  (二)花样赛:每队最多可报3名选手参赛。

 

  竞速赛:每队每项最多可报2人(艇)参赛。

  按照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最新公布的《水上摩托竞技选手分组方案》和各组选手名单确定选手分组(未在名单中的选手视为挑战组)。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组项目比赛。

 

  (五)参赛器材按照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最新公布的《竞赛器材分级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公开级项目器材执行国际摩托艇联合会水上摩托竞赛规则。

 

  (六)竞赛器材由参赛队自备。除坐式水上飞人(RF)花样赛可由两名选手共用一套竞赛器材外,其他赛手不得共用竞赛器材及发动机。

 

  (七)参赛选手须穿戴头盔、护甲、护腿、救生衣、保暖服等个人安全装备方可参加比赛。个人竞赛装备须经裁判委员会技术检查,符合参赛安全要求方可参赛;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八)各参赛队须自备参赛艇号,中国国内赛队按照协会的规定使用“字母+数字”形式,境外选手使用“数字”,艇号需在艇身上固定且从侧面明显可视。艇号贴应为白底黑字,号码规格不小于:40厘米×30厘米。国外赛队艇号为数字,且需提前报赛事组委会,并在必要时同意赛会调整参赛艇号。

 

  (九)组委会负责解决赛事期间各参赛队编内人员(按实际参赛人数确定)在当地的食宿、交通、竞赛用97号汽油等,并为各赛队提供器材装卸协助服务。各赛队的往返交通费、器材运输费、润滑油等自理或自备。编外人员和未参赛选手的所有费用自理,组委会可协助为以上人员预订赛事官方酒店食宿。

 

  (十)各参赛队及参赛运动员须对参赛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并自主决定参赛行为。报名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遵守赛事规程及竞赛细则,自愿承担赛事期间的有关风险与责任,并放弃追究相关赛事单位责任的权利。各队运动员须在参赛前与赛会签订《免责声明》。组委会建议各赛队自行购买相关器材的财产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摩托艇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参照执行UIM竞赛规则。赛事组委会拥有竞赛规程、细则等的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

  (二)花样赛:采用预、决赛,取预赛前六名参加决赛,以预决赛成绩相加确定前六名的最终名次。预、决赛均以规定时间内运动员所完成动作的得分计算成绩并以此进行排名。

  (三)竞速赛:水上摩托竞速赛为固定起航(坐式艇为怠速集体起航,立式艇为熄火集体起航)。根据竞速赛报名人数情况,可分组进行排位赛,最多取成绩较好的前18名参加轮次赛。排位赛出发位置通过抽签决定。此后,前一轮的名次决定后一轮的出发位置。

  轮次赛共进行三轮。以比赛结束时各艇完成的圈数和通过终点线的时间计算各轮次的成绩和名次,并按水上摩托名次得分表计算各轮次的得分。未完成当轮比赛(不足赛程的2/3),不计算得分。根据轮次赛的得分之和排定竞速赛的最终名次;若积分相同,以单轮最好名次的排名确定最终名次;若再相同,以最后一轮的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P750 S高速橡皮艇比赛执行国际摩联规则,采用场地赛静水赛道。根据报名情况可分组比赛,每组不超过12条艇;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比四轮,四轮积分相加取前12名参加决赛,决赛采用双倍积分,预决赛积分相加排定场地赛最终名次和场地赛得分。

  (五)比赛采用电子计时为主、手动计时为辅。

  (六)比赛中,运动员如有危险驾驶或影响赛事安全的情况,裁判委员会有权随时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七)赛事组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缩短或取消赛程。

 

  八、竞赛技术官员

  (一)仲裁委员会:由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选派,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三)抗议裁判:由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选派。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奖杯及证书:各竞赛项目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赛事总奖金:人民币130万元(含税),各项目奖金详见附件。

  (三)各组按照项目录取相应名次颁发奖金,参赛艇数不足时,差额两名录取。

  (四)奖金个人所得税: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按照20%的法定税率,在颁发奖金时由执行单位代扣代缴。

 

  十、参赛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前。

  (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请登录www.motorboat.cn,进入“2017年中国丹江口亚洲摩托艇公开赛”报名页面(网上报名渠道于6月25日开放)。

  2、赛事联系人: 张子璇

  电话:186 1296 4865邮箱:cnmotorboat@126.com 传真:010-67112793

  3、物流接收联系人:

 

  十一、竞赛日程

  备注:竞赛日程及其他事宜如有调整,以赛前通知为准。

  十二、竞赛细则由裁判委员会制定,细则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UIM轮次赛名次得分表

  附件二: 奖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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